拆迁房还没有下来可以卖吗
拆迁房在还未办下房地产证的状况下,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。缘由在于,当拆迁安置房的房地产证尚没有办理完成时,房子的所有权尚未正式转移至被拆迁人名下,因此被拆迁人并未获得该房子的所有权。
1.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推行细节》的有关规定,申请国有建设用地用权及房子所有权转移登记的,需要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。
2.因为拆迁房尚未获得房地产证,因此没办法完成产权转移登记,当事人也就不可以对房子进行交易。
2、拆迁房交易需要什么材料
假如拆迁房的房地产证已经办下,拥有交易条件,那样在进行交易时,交易双方需要筹备相应的材料以完成产权转移登记。
1.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推行细节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这类材料主要包含:不动产权属证书、交易合同、有关税费缴纳凭证等。
2.假如不动产交易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,申请人申请登记时还须提交经备案的交易合同。
3.交易双方还需确保合同内容明确、合法,包含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、支付时间及方法、安置房或土地的面积及地方等重点信息。
拆迁房无证交易的后果
找法网提醒,假如拆迁房在未获得房地产证的状况下进行交易,那样这种买卖行为是违法的,或许会产生一系列不好的后果。
1.因为房子所有权尚未转移至被拆迁人名下,因此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是无效的,不受法律保护。
2.房子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子转移登记时,需要审核房地产证等有关材料,没房地产证没办法完成产权过户登记,这意味着交易双方没办法完成房子的合法过户。
3.因为合同无效,买方可能没办法获得房子的所有权,而卖方也会面临违约风险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因此,建议在进行拆迁房交易时,务必确保房子已经获得房地产证,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